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工作培训的通知
各学院、研究院、中心:
为深入贯彻教育部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思政厅函〔2021〕10号)文件精神,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化、全过程、全方位实施的工作理念,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专业素质。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拟于2022年3月至7月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系列培训,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22年3月-7月
二、培训对象
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、全体辅导员、班主任、研究生导师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全体授课教师、学生骨干等。
三、培训方式
线上线下结合培训。
四、培训地点
待定,另行通知,请密切关注“中财心理”公众号培训通知。
五、培训安排表
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一览表
六、培训要求
(一)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培训工作,确保将培训内容通知到每一个人,并协助督促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。
(二)严肃培训学习纪律,确保培训取得实效,培训参与情况将作为中心对其进行考核与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(三)培训形式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政策适时调整,请参会人员主动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。
特此通知。
2022年3月8日